IPO上市 西藏十三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产停业

发布日期:2024-08-29 09:33    点击次数:160

  消息,近日西藏十三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林芝市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现查明2022年12月21日,林芝市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督执法人员(巴德峰、李茂江)对位于波密县扎木镇扎墨路5号1栋一层的西藏十三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

  西藏十三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因此IPO上市,林芝市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波消行罚决字﹝2022﹞第0108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西藏十三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罚类别: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决定日期:2022-12-22处罚内容:现决定给予西藏十三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3.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事实:现查明2022年12月21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巴德峰、李茂江)对位于波密县扎木镇扎墨路5号1栋一层的西藏十三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罚机关:林芝市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625MB1A90940Y数据来源单位:林芝市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625MB1A90940Y数据更新时间戳:2024-06-26